•                                           

     

           沈爷,在上海文化人的那个小圈子里颇有名气(当然,江湖传说也有记岔的时候,搞不好还有可能是京城文化人那派,考据不周还请各位海涵)。很多年前,在看毛尖老师(魔都)还是庄雅婷老师(帝都)的书的时候,沈爷就时不时被拎出来嬉笑怒骂一番。首先他是作为“皇帝舌”的一个存在。所谓“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沈爷的这条舌头可是翻过珠穆朗玛的。我正寻思着好歹也该瞧瞧他吃了些啥,冷不防发现沈爷的一本新作红了,喏,接下来准备谈的这本,《痴男怨女问沈爷》。

           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沈爷身体力行,食色辩证统一实践出了真理。一个对吃有讲究的人对滚滚红尘中迷失方向的红男绿女指点迷津,横竖像一场大众点评网大力赞助的宴席,三荤七素统统端上台,沈爷风卷残云呼啸而过评点春秋一番。沈爷三寸不烂之舌的功力是勿须置疑的,不仅吃出过“二十四桥明月夜”的风骚,还透着揶揄死人不偿命的狠辣劲,所谓毒舌是也——舌头的两大功能,齐活儿。话说回来,那感情之事向来风风火火轰轰烈烈,乱世须用重典,不刻薄一番怎能唤醒那帮爱爱爱爱昏了头的狗男女。你瞧,大学食堂里尚有众多高级知识分子们生活不能自理互相喂饭吃,一旦情路坎坷谁来拯救恋爱中退化了头脑中的弱智,更何况他们中的某位的sweetheart正躲在某个地方跟其他人玩“玉人何处教吹箫”,能不肝肠寸断么。

           话说回来,病急乱投医投到沈爷那里恐怕是前世不修,一笔孽债需要造福广大人民群众来偿还。这本书有句话提纲挈领,不得不看——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大伙开心开心——我就说嘛,这本书这么受欢迎肯定是有道理的,否则干嘛找沈爷,找我就成了——话又说回来,修到研究生阶段谁身边没有一两个损友,三更半夜电话找你,一接通就是一顿惨无人寰的鬼哭狼嚎,说是被劈腿/被表白/被掰弯/被始乱终弃,然后等你来拯救。男生猛灌二锅头,女生绕着紫荆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直到狠狠抱住你把你的T恤哭湿一半(男生甚为惨烈,恐怕是吐湿一半),然后天亮了再然后三个月过去了,忘了旧爱觅了新欢,又一次彻底把你晾在角落,(此时此刻单身的你只能跟一把雨伞互诉衷肠,深深觉得自己就是一把遇到坏天气才会被人惦记的雨伞)。只等未来的某天深夜夺命铃声再响一回,你一看号码心头一惊大事不好,拎着件新T恤再假装落魄好基友/失恋王小贱一回。久而久之,听说过的奇葩故事多了,雨伞修成精,恐怕眼力也越来越深刻老到,安慰起失魂落魄的兄弟/闺蜜们来也自然有了一个套路——“呸,她跟你好只不过为了让你帮她在老图占座。”“好了好了他只不过是枚WS的理工男,对了我下铺兄弟还单着呢人挺好的要不介绍你认识?”,等等等等。说实话,当垃圾桶装别人的坏心情,感觉有点糟对不对?

           所以沈爷这本书横空出世,简直就是知心大哥哥(还是水桶腰中年发福男的那一款)的逆袭!说白了就是静听痴男怨女们的幽幽哀怨,等人不知不觉都要涌出同情的眼泪了,沈爷再有理有据,进退自如,打蛇直击三寸地吼出真理:你!活!该!(或者ta!活!该!)所以人人看得不亦乐乎,深深觉得这是个色彩斑斓奇葩们交相辉映的美丽世界——杯具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每天一天都是天堂,不是么?

           打住。所谓常在河边走,谁能不湿鞋。说不定哪天自己就着了道了,成为滚滚红尘中一只迷路的羔羊。那个时候重翻此书,或许能醍醐灌顶一回。饭要吃,恋爱还是要谈的,是伐?

     

            祝痴男怨女们好运,愿沈爷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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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桥明月夜 ,语出金庸《射雕英雄传》,黄蓉做给洪七公的江南名吃一款。取上等金华火腿一只,剖开挖二十四个圆孔,将豆腐削成二十四个小球再分别放入孔内,火腿扎紧,放火上蒸。蒸熟后火腿的鲜味已全进了豆腐之中,火腿弃之不食。Bon appétit!

  • 2011-11-21

    恋爱恐怖主义

                                                   

          时间大约是在半夜,地点似乎是在海边。
      
      他紧紧抱住了他。她象征性地挣扎着。他贴近她的耳边,低声背诵着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夜莺颂》。句子背得越长,她挣扎的力度越弱。他的手开始在她衣服上撕扯…
      
      半小时前他们剧烈地吵过一架。“剧烈”,这个词可能用得不太妥。但那一幕无疑是这部电影最具张力的一幕。我甚至萌发了把每一句对话抄下来的冲动——两个学英语文学的曾经爱得火热的人,爱恨交缠之间的对话多么有看头。他们两人一攻一守,互相试探,互相埋怨,互相猜疑,互相对抗,又互相芳心暗许,互诉衷肠。“济慈的那首《夜莺颂》,你还记得吗?!”她问他——只要是哀怨,任何事情都会成为职责对方的工具。又或者,曾经深爱的彼此,总有某些心有灵犀的感情信物,代表并装点那份精致脆弱的感情。
      
       “Forlorn! the very word is like a bell
       To toll me back from thee to my sole self!
       Adieu! the fancy cannot cheat so well
       As she is famed to do, deceiving elf.
       Adieu! adieu! thy plaintive anthem fades
       Past the near meadows, over the still stream,
       Up the hill-side; and now 'tis buried deep
       In the next valley-glades:
       Was is a vision, or a waking dream?
       Fled is that music -- Do I wake or sleep? ”
      
      所有的胶着和混乱难以用言语表达,干脆直接引用诗歌,他知道能击溃她最后一丝防线。她那么爱他,所以她才会那么恨他。坚硬的外壳底下其实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只等曾稔熟的段落进入,瞬间防线支离破碎,乖乖缴械投降。
      
      是的没错,春天来了花会开,这对小冤家有情人终成眷属,就在这个波涛澎湃的夜晚,他们灵肉交缠,圈圈叉叉了!
      
     --------------------------------------我是道德批判分割线-------------------------------
      
      戏剧,或者说电影,如果我的语文老师没有教错,最核心的那部分是戏剧冲突。如果你以为这部闷片的戏剧冲突就是前面的争吵,那这部电影简直弱爆了。既然能大言不惭地冠上《浪漫主义者》的金光闪闪的外衣,粉红色般的肥皂泡美梦必然不能成为广大文艺青年们叨叨在嘴边的话题。正如骨灰级资深文艺女青年张爱玲所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旗袍,只不过上面爬满了虱子——
      
      所以这个男的明天就要结婚!新娘不是她!她是伴娘!
      
      一瞬间闪瞎了所有观众的氪金狗眼。
      
      
      
     ----------------------------我是其实烂片也是有内涵的分割线------------------------
      
      谁才是女主角啊?
      
      这个问题其实至关重要。根据观影经验,同时也根据我们内心的观影潜意识,我们总是对女配角诸多挑剔,她是卖着毒苹果的辣手皇后,她是一针一针扎死你的容嬷嬷,好到头最多也只是潜心修炼了五百年却几乎没什么超能力的小青。白雪公主与小矮人同居那是情非得已,小燕子闹得后宫鸡犬不宁那是天真烂漫,白娘娘水漫金山草菅人命那是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不好意思记串了王菲跟陈医生冒出来了,我想说的是其实音乐在营造电影气氛上面有着摧枯拉朽妙手回春的奇特功效,一部烂片能因为出色的背景音乐而变得“令人温暖,心头充满感动,觉得生命是多么美好……”美好你妹啊,这分明是一对婚前通奸的狗男女!
      
      扯远了。冤有头债有主,死党身边松松土。只要明确了女主角,我们就能对她施加充满人性关怀的怜悯。主角是准新娘的话,电影必定充满了悲催式的美,头号绿帽大苦主,为了明天的婚礼在房间紧张地直哆嗦,白酒灌了一杯又一杯,结果还是身不由主成为感情戏的大卢瑟,简直比窦娥还冤,那股六月飞霜劲简直能为阻止全球气候变暖作出杰出贡献组织;可万一那谁,准新娘的闺蜜兼男猪脚的ex,就是怀着纠结的心态跟旧情人在海边你侬我侬的那位,如果她是女主角,我们理论上是可以原谅她的——电影的男主角在任何灾难片里都是死不掉或者在结尾才死掉,女主角必定应该拥有美满和幸福,或者她实在是情非得已——做人呢,最要紧的是要开心,你肚子饿不饿?我下面给你吃啊给你吃。总之奸情饱满情有可原,一脚两船糊涂账不知怎么算。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是的,婚礼上,就在爱情万岁跟道德批判对立得白热化的那一刻,就在昔日闺蜜撕破脸皮终于为了一个能把古典诗歌背得噼啪响而婚前出轨的臭男人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电影戛然而止了!一场大雨劈头盖脸猫狗齐下,露天观礼的七姑八婶赵大叔王大妈狼狈地作鸟兽散,男女相视一笑呵呵他们终于可以拍续集了。字幕打出好听的片尾曲献上广大文艺青年男女们在豆瓣上狂欢哇电影音乐好好听哦五颗星!
      
      
      
     ------------------------------爱情是一袭华美的旗袍只是那上面爬满了虱子-----------------------
      
      用玫瑰花和烛光晚餐来丈量浪漫是不对的。
      
      以为英国的浪漫主义就是我们所说的玫瑰花和烛光晚餐,也是不对的。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在别人的世界里我们或许是路人甲,而于我们自己而言,我们自己是真正的主角。自己的爱情死了,自己的戏也就唱完了。别人都不可原谅,唯有自己有权爱得风风火火,轰轰烈烈。什么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这种道德批判留给别人唧唧歪歪去,瞅准了,我就是爱她/他,所以才有那么多爱恨纠缠,那么多山盟海誓,那么多花前月下,那么多黯然神伤,那么多ex结婚了,新娘/郎不是我,以及那么多砸别人婚礼场子的,拖住对方的手大吼一声“跟我走”。
      
      1871年底,济慈在给他弟弟的一封信中说:“任何艺术的高超之处在于其强烈性,能使一切不如人意的因素因它的美与真的紧密联系而消散。”
       
      
      看看,这才是浪漫主义。月夜下偷尝禁果的“狗男女”,其实还是彼此放不下心头的那句“我爱你”。你以为爱情电影,尤其是一部叫《浪漫主义者》的爱情电影,天经地义要有个happing ending?
      
      亲爱的,不触及灵魂的,其实那不叫爱情。
      
      
      老师说了,人类文学史以及艺术史上永恒的两个话题,其中之一,就是性,啊不,就是爱情。为什么痴男怨女生生死死无数次,人类繁衍无数代,爱情的话题永远无穷尽,因为爱情从来就不能令所有人满意——遗憾恒久远,爱情永流传。
      
      亲爱的姑娘们,假如爱情欺骗了你,不要悲伤,更不要心急,属于你的夜莺正在越野的海边歌唱,愿你找到爱情,当好自己电影的女主角;愿我…愿我当电影中那个男主角好了,一脸坏笑。
      
      “喂,你到底喜欢不喜欢这部电影的啊?一会儿吐槽一会唱赞歌,搞得我好乱。”
      
      “喜欢这回事,谁能说得清楚呢!对吧?”

     

     

  • 生活中总有很多始料不及。

    当QQ和360大战的时候,终于让我逮到借口摒弃QQ,转用其他即时通讯软件。坚持不到半个月,突然接到老妈留言:最近怎么突然不在QQ上出现了,连周末也看不到你?工作是不是很忙?多保重身体。你的头像不再亮了还真是不习惯。

    可是平时几乎没看到她在线啊!然后慢慢明白了,她老觉得我跟她没有什么话说,所以隐身,常常偷偷看着我发亮的头像而已。那个发亮的头像成为某种暗示:我,还,好,给她带来内心的安定。

     

     

    偷偷病了几天,基本缓过来了,只是咳嗽总也不好。难得看到老妈在线,牢骚几句。“正在输入”闪了半天,得到简简单单几个字。知道这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请安汇报,哦啊嗯知道了就能搪塞过去。然后又看到“正在输入”闪了半天,出来一行字:“我好久没有打字了五笔字根都快忘光了,方便语音吗我心里很着急。”

     

    ----------------------------------------我是故事啊讲完了的分割线---------------------------------------

     

    这看起来就像是Tencent的软文——那只企鹅没有这么伟大,只不过在它的背后,有我们心里放不下,啊不,有心里放不下我们的,老妈。

  • 2011-08-01

    一个人的事儿

    “我昨天梦见你了。”

    “啊?梦里我干啥了?”

    “你知道的啊,梦里除了你,没有别人啊…”

    “……”

     

    这是我接触的第一个冷笑话。很多很多年以前,在一本泛黄的儿童读物上看到的。当时想,这算什么屁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会有些好笑的笑话过眼就忘,不好笑的笑话却能记很久。

     

    “我想你了。”某年月日,敲出这么一条短信发出去。

    过了好久:“当时在忙,才看到。不好意思。”

    过了一天,收到这么一条:“你那天为什么想我?”

    匆匆扫一眼,手机扔一边,继续埋头在复印机和打印机的世界里,上窜下跳得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哪还有空回忆和解释。

    到了晚上,回家开电脑,挂着QQ,喝茶,看书,发呆,继续那干燥得如同一枚香菇的生活。转身洗澡回来,看到一个灰色的跳动的头像,以及留言:“其实你根本没有想我而已。”

    喂,那是真的,为什么不信?心里闪过一句无辜的辩白,想想还是算了吧。

     

    然后我想起小时候那个不好笑的笑话来了。想念一个人,就跟做梦一样,其实纯粹就是一个人的事儿。

     

  • 2011-05-20

    Where to start

         对向来厌恶旅行的我来说,机场却能带来一点点特别的安慰。我说不清为什么。回想为数不多的几次飞行,穿梭过的机场实在有限,脑子里屯满的各种鸡零狗碎其实也乏善可陈。
      
      比如说,有一次我要跟某座生活过几年的城市告别。它是我很喜欢的某人的家乡,而我而却基本上不会再回来了。我希望这个人能送送我,当然,话没出口。我拖着 硕大的行李箱闷闷不乐地检票登机,却发现机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朝我招手告别,诡异的是,这位工作人员阴差阳错地长得太像我渴望见到的那位。
      
       又比如说,我在机场的长椅上发呆,发现一位女士慌慌张张拖着个男人赶机。她长得好像我在网上认识的某个朋友。掏出手机给她短信,问是不是在机场,收到回复说:“你怎么知道?我跟他私奔谁也没告诉!”
      
       再刨除一次在机场的麦当劳买咖啡意外获赠服务生的手机号码,脑子里关于机场就光剩下晃眼的窗明几净,以及各色路人的神色匆匆。如果是在火车站,我压根就没 有兴趣关心自己行李外的一切,但是在机场我却可以半眯着眼,偷窥一切我感兴趣的路人,借以打发掉那漫长的时间。
      
       比如说,我曾经冒着极大的风险,观察一位严严实实包着头巾的阿拉伯妇女。她有着飘忽不定的眼神,双手一直紧紧抱着,侧身作在椅子上,仿佛想把自己藏进去。 她身边的男士留着卷曲的络腮胡子,眼睛滴溜溜四转,动作夸张又油滑,递给她一个刚买的汉堡。女人大口大口马虎地嚼着,两眼却木然出神。我的观察到此为止, 可是我一直想不明白他们背后可能的故事。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想像一下,在几乎是世界上最繁忙的伦敦希思罗机场,有个人搬来一张大大的办公桌,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间写出一本关于机场的书……
      
      他能写出些什么玩意儿来?
      
      阿兰·德波顿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没有之一。我喜欢他的庞杂和渊博,喜欢他举重若轻的叙事风格。冷幽默在字里行间如电光火石般飞闪,严肃庄重的话题却写成轻 快俏皮的模样。我一本一本把他的作品读下来,却久久难以写出篇像样的东西借以表达半点佩服和崇敬,仔细想了想,无非是不知道从哪儿落笔,写下第一行。
      
       就像是酝酿了很久的一次忐忑的旅行,这回生生把自己逼到了机场。
      
      《机场里的小旅行》是他的第十本书。全书诞生于伦敦希思罗机场大厅。我三个月前花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把书读完,满心期待他的下一本。我不知道他下一次想写些 什么,有他的这本书珠玉在前,我基本上不打算写再多的关于机场的废话了——这本不到150页的薄薄的书囊括了机场所能包含的一切细枝末节,阿兰·德波顿用 他一贯的冷幽默“尖刻”地剖析每个旅客在机场可能触及的体验,我还罗嗦些啥呢?
      
      旅行属于每一个人。不管是飞机控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各色飞机体态轻盈优雅地起降,还是旅行狂在电子告示牌前做环游全球的白日梦;也不管是老饕们在机场皱着 眉头像流浪猫一样四处觅食,还是小白领们精打细算每次误机所能换回的酒店套房和豪华候机室;那些临行前的吻别,出境通关时的忐忑;那些琳琅满目的设施,那 些五花八门的各色人等,它们构成整个机场的喧闹和繁忙,但你知道一切都安排得很好,秩序井然——这本书也是。它献给你一座活生生的机场,带有一切应该有的 真实元素,细节无可挑剔,构架却像机场的屋顶一样简洁优美,节奏如既定程序一样调理分明。
      
      下次你们在机场等待旅行开始的时候,记得带上这本薄薄的书。你不会后悔的。